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地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本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Beijing College of Finance and Commerce)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首都文明单位、北京高校平安校园示范校、北京市属高校数字校园示范校。
学校前身为北京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1981年,学校改建为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截至2023年4月,学校有校本部(城市副中心)、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9.7348万平方米;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29个高职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教职工630余人。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地址(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图】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省(自治区、市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和主管机构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主管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立
办学水平:专科
办学类型:一般高等职业教育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公立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北京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对按规定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的毕业生,颁发“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一般大专学历证书。
第四条北京市通州区北关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水堆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公平交易、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最佳就业,接受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市)教育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实施办法和招生人数,集体决定相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负责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的决议,是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参加校外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人数
第九条招生人数分配原则和方法
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人数,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考虑各省(自治区、市辖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人数的实施情况,制定各省、各专业招生人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报主管机构,经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招生规则
1.同意各省(自治区、市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的政策加分计入备案结果,并根据备案结果择优录用。
2.档案调整比例按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3.平行志愿备案批号按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录取。未规定的,按照招生人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批号,按照招生人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的专业不能满足并服从调整的,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学生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退回。
5.第一志愿考生在线人数不足本专业招生人数一半的,根据具体情况保留或取消本专业,本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
6.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市辖区),按照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7.每个专业的录取没有性别比例和往届学生的限制。
8.艺术类院校招生规则:艺术类院校招生按省(自治区、市辖区)艺术类院校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约束条件
1.语言要求:各专业不限于考生语言,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2.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有关补充规定。
3.其他条件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身心健康,热爱教育,愿意当老师;女生身高不少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少于160厘米,姿势匀称,动作协调;面部特征正确,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和身体暴露部分无血管瘤、白癜风等;听力正常,耳朵听力范围不小于3米;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嗅觉迟缓、口吃、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2)申请空乘(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岁,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孩身高:162cm-175cm,男孩身高:173cm-185cm;视力:单眼裸眼或戴眼镜视力应达到0.5(c字表)或以上(裸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可戴矫正镜体检),无色弱、夜盲、弱视、视力异常,无影响视觉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面部特征正确,身体对称,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足,无明显“O”型或“X“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夏季暴露位置无明显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疤痕、纹身或难以治愈皮肤病;无结巴、舌短;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种慢性病。
第五章资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资费标准
严格遵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标准。每个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资费标准为:一般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提供校长奖学金、综合金融和贸易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高职新生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新生报名和入学资格审查的要求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开学后,将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原单位。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jczy.edu.cn
招生咨询:010-65225085200452004659595
校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街88号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楼
邮编:101101
第十六条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
本章程公布后,部分省(自治区、市辖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的,根据有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